(二)发展素质教育,构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模式
自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实施以来,公立基础教育学校就以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为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而积极实施素质教育。近20年的努力,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去基础教育中存在的重智育轻德育,特别是单纯重视应试学科的现象,积极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后,公立基础教育学校教育中又进一步以德育为首,统筹课堂、校园、社团、家庭、社会五个教育阵地,加强了对学生成长过程和成长价值的关注,进一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充分体现了基础教育办学的公平追求和质量追求一体两面,因为当基础教育发展到了较高水平时,对教育公平的追求必然要求育人结果的公平,即要求平等地促进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当前与未来,公立基础教育学校办学,应当继续落实“立德树人”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核心要求,深化课程改革,加强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建设和社团组织活动的密切联系,促进家校合作,广泛利用社会资源,科学设计和安排课内外、校内外活动,以《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相关规定为参照,进一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素质的全面发展。具体途径有以下几条。